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公司于2011年5月26日发起设立了“德睿·聚鑫3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并作为受托人管理本信托。
现受托人就2011年4季度的信托事务向委托人暨受益人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信托计划于2011年5月26日成立,共募集信托资金人民币3500万元(大写:叁仟伍佰万元整),信托资金用于向江苏阳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放贷款,信托期限两年。
二、项目执行情况
㈠信托计划资金于2011年5月26日全额拨付至江苏阳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账户。
截至2011年11月底,江苏阳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状况正常,资产与负债较年初均有所增加,但资产负债率有较大幅度的降低,主要原因是在此期间增资6000万,同时负债增加3500万。
㈡截止目前,尚未进行信托利益分配。
㈢截止目前,已经办理贷款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强制执行公证。。
三、受托人的尽责管理
在本信托存续期间,我公司作为受托人,将继续严格遵守《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以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按照本信托合同相关约定的管理方式及权限,忠实地为委托人管理、运用及处分信托财产,履行合同规定的相关义务。
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