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山东润鑫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人:
我公司发行的山东润鑫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于2011年4月19日成立,目前运行正常。现将截止到2011年4季度末的资金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期集合资金信托项目名称为:山东润鑫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规模2870万元,期限12个月。信托项目成立后,我公司将信托资金人民币2870万元向山东润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润鑫”)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山东润鑫采购生产所需原材料。借款人按期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二、信托项目债务人近期财务状况:
债务人山东润鑫,经营财务状况正常,营业收入稳步提高,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具有到期履行回购股权义务的能力。
三、信托项目的担保情况:
㈠信托存续期间,受托人对山东润鑫名下与陶氏化学(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陶氏化学”)合作的销售款收款帐户进行监管,并与借款人、监管银行签署《资金监管协议》,受托人有权以该账户内资金用于优先偿还贷款本息;
㈡山东润鑫实际控制人米超杰以其持有的山东润鑫股权为贷款偿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
四、信托项目的管理情况:
截止到2011年12月21日,受托人已按时收到山东润鑫支付的第四季度贷款利息269,062.50元,并已进行正常分配。
受托人以勤勉尽职为原则,进行项目跟踪管理。
经对该项目进行跟踪管理调查,山东润鑫经营财务状况正常,信托投资风险可控,项目进展情况正常。我公司作为受托人将密切关注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贷款利息和本金的偿还情况,确保项目正常运行。
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