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江西极地置业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
信托公司 |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账户 | 中国工商银行 |
产品类型 | 股权信托 | 产品期限(月) | 24 |
起点金额(万) | 100 | 产品规模(万) | 20000 |
推出时间 | 2010-11-17 | ||
成立日期 | 2010-12-13 | ||
终止日期 | 2012-07-13 | ||
预期税前年收益率% | 300万以下为9.5%,300万以上为10.5% | ||
投资方向 | 信托资金用于项目公司增资扩股至2.6亿元,持有项目公司76.92%的股权,用于九江“盛世名都”项目开发建设,主要用于缴纳剩余的土地出让款和办理四证规费等。 | ||
风险控制 | 1、台州蓝盾、浙江中洋承诺:在本信托计划全部资金退出前放弃对项目公司全部股东借款的本息受偿权。保证在信托计划发行前公司股东借款余额不低于17000万,后续资金视项目的需要进一步增加; 2、控制项目公司100%股权,严密后续管理: 在信托计划发行之前,台州蓝盾、浙江中洋分别将其持有的项目公司4500万股、1500万股的股权质押予受托人,则受托人实际控制项目公司100%的股权,以委派项目公司执行董事、实行印信和信托资金封闭监管等方式,对项目公司的经营、财务进行监督、控制,保证本信托计划的资金安全。 3、台州蓝盾、浙江中洋与受托人签定《应收债权转让合同》:若截止2011年5月31日,项目公司未实现一期项目开发贷款的发放到位;或出现本合同第九条四中约定的因台州蓝盾或台州蓝盾指定的投资者无力支付相应价金导致本信托提前终止的情形;或发生信托延期情况,台州蓝盾和浙江中洋将其因借款给项目公司(不低于1.7亿元)形成的债权以1元钱名义价格转让给受托人,受托人可以将包括此债权在内的项目财产整体转让,实现信托的退出。 |
||
收益分配 | 信托收益按年分配,信托本金于信托到期时一次性支付。 | ||
备注 | 提前终止 | ||
联系方式 | 优利理财网 电话:021-3390 13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