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于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发起设立的“汤山鎏园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012年2月11日本信托计划到期终止。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我公司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成立清算小组,对本信托计划进行了清算,现将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㈠ 信托计划名称:汤山鎏园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㈡ 信托计划规模:12,194万元
㈢ 信托计划期限:2年,自信托资金发放给借款人之日计算。
㈣ 信托计划生效日:2010年2月11日
㈤ 信托计划目的: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合法所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以信托资金购买句容永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句容永泰公司”)汤山鎏园项目400亩土地的土地收益权,谋求信托财产的保值增值。
㈥ 代理收付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㈦ 资金账户监管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㈧ 保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二、信托财产保管情况
信托计划存续期间,我公司选择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担任保管人,并签署《汤山鎏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保管协议》对保管事项进行约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履行保管账户中的货币资金保管、保管账户资金划付、信托计划费用的核算和扣划、信托计划财产返还、信托利益分配方案的监督与核查等职责。
三、信托计划管理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以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为本信托计划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我公司选择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作为资金账户监管行,对句容永泰置业有限公司为汤山鎏园项目设立的专用账户的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全程监控。确保句容永泰置业有限公司的所有资金进出均须通过此账户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接收我公司为其提供的土地收益权转让价款、项目未来投入的所有款项、句容永泰置业有限公司未来以土地或其他资产抵押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融资获得的所有贷款、句容永泰置业有限公司所有房地产项目的销售收入。
四、信托计划收益情况
本信托计划共计产生营业收入33,005,527.31 元,其中:投资溢价收入为 32,923,800.00 元,银行存款利息收入81,727.31元。按照信托合同约定,支付信托费用14,018,289.00元(其中:支付受托人报酬6,099,692.00元;支付银行代理费5,477,600.00元;支付银行保管费487,760.00元;支付银行监管费1,951,040.00元;支付银行手续费2,197.00元)后,可供收益人分配的信托收益为18,987,238.31元。
五、信托财产分配情况
本信托计划存续期间,我公司对信托收益进行分配,同时对信托资金进行返还,共计分配信托收益及返还信托资金140,927,238.31元(详细分配信息请查阅我公司网站自助查询系统)。信托收益分配及信托资金返还后,信托财产专户内的资金余额为零。
六、其它事宜
本清算报告将在我公司网站:www.bohaitrust.com上公布,如委托人/受益人对本信托计划清算报告存在异议的,请于本报告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若3个工作日内委托人/受益人未提出书面异议,我公司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
请您及时核查资金到账情况,对此如有异议请咨询信托执行经理。(信托执行经理:姜鲁宁 电话: 010-)
欢迎您继续投资渤海信托的信托产品,我们将“勤勉尽职”地为您提供优质服务。
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