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受益人:
首先感谢您对我公司的信任和大力支持!
我公司将于2009年10月12日起分配“长安证券投资2号(景林)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目本金及收益(2008年03月13日至2008年04月02日发行)。收益率为:9.7%/年。
请各信托合同项下受益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过期请携带户口本)、《信托合同》、银行卡(或存折)到我公司客户服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收益。
办理时间:2009年10月12日起(法定节假日休息)。
办理程序:
1.受益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过期请携带户口本)、《信托合同》、银行卡(或存折)到我公司客户服务部办理手续;
2.受益人须签字确认《长安证券投资2号(景林)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目收益账号确认函》;
西安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0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