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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明明一期(长安投资5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成立公告
更新时间:2011年05月30日
《西安信托·中信明明一期(长安投资5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成立公告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加入我公司推出的《西安信托·中信明明一期(长安投资5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于2011年5月9日开始发行,共计募集信托资金12000万元。
根据《资金信托合同》中第五条“信托资金的币种和金额”中的规定,“投资者认购信托单位的最低认购资金为100万元,并可按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受托人有权调整最低认购起点。”在实际募集过程中,受托人按合同规定将最低认购起点调整为50万元,并按1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本信托计划已具备信托文件规定的成立条件,于2011年5月27日宣告成立。
我公司作为受托人,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将严格按照信托合同约定,谨慎运用信托财产,为您提供高效、专业的服务。
您可以登陆我公司网站www.xitic.cn了解该信托计划运作情况和我公司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如您对信托计划有疑问,请与我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
-838
特此公告。
西安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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