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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盈复利增长1号(长安投资66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利益计提方式更正公告
更新时间:2011年08月16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加入我公司推出的《恒盈复利增长1号(长安投资66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于2011年7月28日成立,经过近两周的管理运作,一切正常。
为方便信托净值的计算,经与特定委托人协商,特对信托文件原先约定的固定特定信托利益的计提方式更正如下(费率不变):
原约定:
固定特定信托利益按日计提,按照年费率【0.5】%计算。每日计提的固定特定信托利益=该日前一日信托财产净值×【0.5】%×1天÷365;于每个估值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信托财产中支付。
某估值日计提的固定特定信托利益=计提期间每日计提的固定特定信托利益总和。
现变更为:
计提日非信托终止日的,该计提日计提的固定特定信托利益=估值日信托财产净值×【0.5】%÷4;其中第一个计提日计提的固定特定信托利益=估值日信托财产净值×【0.5】%×信托成立日(不含)起至第一个计提日(含)期间天数÷365;计提日为信托终止日的,该计提日计提的固定特定信托利益=信托终止日信托财产总值×【0.5】%×上个计提日(不含)起至信托终止日(含)期间天数÷365。
固定特定信托利益于每个计提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信托财产中支付。
特此公告
西安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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