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加入我公司(以下亦称为“受托人”)推出的“中交投资成都公司-都江堰市聚青公路BT项目应收债权买入返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计划募集资金6000万元,其中A类信托单位(金额3000万元)对应的信托期限为12个月,B类信托单位(金额3000万元)对应的信托期限为15个月。信托计划于2010年7月14日正式成立,正常运行15个月,于2011年10月13日(含13日)到期。我公司作为受托人,现将本季度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及收益情况以及B类信托单位受益人的信托利益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托成立及信托资金运用情况
“中交投资成都公司-都江堰市聚青公路BT项目应收债权买入返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10年7月14日正式成立,共签订信托合同48份,募集金额6000万元。项目运行正常,于2011年10月13日到期。
受托人于信托成立日将全部信托资金用于阶段(期限为12个月和15个月)受让中交投资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成都公司”)基于“都江堰市聚青公路道路工程”而对都江堰市政府持有的20032.8万元部分应收账款(债权)和该债权的利息及其所有从权利,并在信托到期时将该债权返售给中交通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建设股份公司”)。经出让方请求(出具确认函),受托人确认,由债权出让方中交投资管理成都有限公司受让该债权。中交成都公司将转让款全部用于补充其经营性流动资金。
二、信托计划收益及费用支出情况
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对信托财产进行了清算,现将清算结果列示如下:
(一)信托财产收入
1、应收债权回购价款
信托期间共收到中交成都公司分期支付的共3期收益权回购款共65,400,000.00元(其中溢价款部分为5,400,000.00元)。
2、回购方直接支付的信托手续费(A类受托人报酬)
信托期间由中交成都公司分2次向受托人支付了信托手续费(A类受托人报酬)共计1,795,500.00元(第1期手续费:6000万×1.33%;第2期手续费:(6000万×1.33%)+[6000万×50%×(2.66%/4)])。
3、信托保管账户存款利息收入
信托保管账户存款利息收入10,798.89元(银行计息截止日为2011年9月21日)。
4、受托人垫付资金
项目开展前期,由受托人垫付1990.00元,用于前期费用的支付。
信托财产收入合计为67,208,288.89元。
(二)信托财产支出
1、受托人报酬
按照信托文件约定,受托人已计提了2期A类受托人报酬共1,795,500.00元。受托人还应于信托计划终止时计提剩余的B类信托报酬。[B类受托人报酬为信托财产总收入扣减其他信托费用和受益人全部信托利益后的余额,最低为0,于信托终止时收取。]。
受托人已提的信托报酬小计为:1,795,500.00。
2、银行保管费
按信托文件约定,受托人已向保管银行支付共184天的银行保管费30,666.67元(6000万元×保管银行保管费率0.1%×184天/360天)。受托人应于信托终止时向保管银行支付剩余共计273天的银行保管费37,833.34元(6000万元×保管银行保管费率0.1%×181天/360天;3000万元×保管银行保管费率0.1%×92天/360天)
银行保管费小计为:68,500.01元。
3、其它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按照信托文件规定,信托计划事务管理费包括: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和交易费用、运用信托资金所产生银行汇划费、文件或账册的制作及印刷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律师费、审计费等中介费用、为维护信托财产的权利而发生的解决纠纷费用、信托计划终止时的清算费用、受益人大会召开费用、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其他费用等费用。
其它信托费用小计1,990.00元,其中印刷费1950元,邮寄费40元,均由受托人自营资金垫付。
以上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信托费用共计为1,948,250.55元。
(三)受益人信托收益
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受托人已于信托计划满第1年之日(即2011年07月14日)向A类信托单位受益人兑付2010年07月14日至2011年07月13日(365天)的信托收益2,281,250.04元、信托本金30,000,000.00元及信托计划发行期A类受益人到账资金活期存款利息3,850.00元,即已向A类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小计32,285,100.04元。
受托人将于信托计划满15个月之日(即2011年10月13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B类信托单位受益人兑付2010年07月14日至2011年10月13日(457天)的信托收益2,970,500.01元、信托本金30,000,000.00元及信托计划发行期B类受益人到账资金活期存款利息4,438.30元,即向B类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小计32,974,938.31元。
信托收入: |
67,206,298.89 |
贷款本金 |
60,000,000.00 |
贷款利息 |
5,400,000.00 |
信托手续费 |
1,795,500.00 |
信托专户存款利息收入 |
10,798.89 |
信托费用: |
1,946,260.54 |
受托人信托报酬 |
1,875,770.53 |
银行保管费 |
68,500.01 |
受托人垫付 |
1,990.00 |
已分配A类受益人信托利益 |
32,285,100.04 |
可供分配信托财产: |
32,974,938.31 |
信托收益 |
2,974,938.31 |
信托本金 |
30,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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