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发行的教育信托(三期)于2004年3月28日圆满结束,现就有关清算事宜公告如下:
一、信托资金的运用、收益及分配等清算工作,聘请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报告。
二、根据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报告和信托合同约定的分配原则,受益人应分配信托收益的年收益率为7.58%(含税),包括2003年9月30日已按年收益率2%预分配的部分。
三、受益人为自然人的,扣除个人收入调节税后,实际分配信托收益的年收益率为6.06%,包括2003年9月30日已按年收益率2%预分配的部分。
四、支付时间:从2004年4月8日起。
五、支付方式:转入受益人银行账户或支付现金。
敬请各信托受益人及时查询和办理分配收益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