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发行的企业债券投资信托于2004年4月20日圆满结束,现就有关清算事宜公告如下:
一、信托资金的运用、收益及分配等清算工作,聘请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报告。
二、根据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报告和信托合同约定的分配原则,受益人应分配信托收益的年收益率为5.5%(含税)。
三、受益人为自然人的,扣除个人收入调节税后,实际分配信托收益的年收益率为4.4%。
四、支付时间:从2004年4月28日起。
五、支付方式:转入受益人银行帐户。
敬请各信托受益人及时查询和办理分配清算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