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发行的“光大银行重庆分行信贷资产转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05年12月21日到期,并顺利进入清算期,信托收益不低于预计收益率。
根据《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及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的约定,我公司将在信托到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对信托资金的运用、收益情况进行清算,并拟于2006年1月2日(遇节假日顺延)前向受益人分配信托财产(包括信托资金及信托收益)。
具体清算及分配事宜,我公司将于清算结束时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