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推出的“重庆国投 •润丰壹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于
1、本信托计划签订信托合同 125份,共募集信托资金10000万元,其中,优先类6905万元、一般类3095 万元。
2、信托计划项下的受益人分为优先受益人和一般受益人两类,优先受益人享有分配信托财产的优先权,一般受益人次于优先受益人分配信托财产。预计优先受益人年收益率为5.5%,一般受益人年收益率为12%。
3、信托期限2年,信托计划存续满1年后(含1年),当一般受益人实际年收益率达到或超过预计年收益率12%时,受托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提前终止信托计划。
4、信托计划资金委托深圳发展银行重庆分行托管,受托人已与深圳发展银行重庆分行签定托管协议,并在该行开设信托专户。
5、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理证券买卖机构,受托人已分别在证券登记机构和证券交易机构开设信托专用证券账户和信托专用资金账户。
我公司作为受托人,将以投资者的最大利益为宗旨处理信托事务,认真履行受托人职责,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信托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