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发行的“天江•鼎城房地产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07年1月4日到期,现就有关清算及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我公司对信托资金的运用、收益及分配进行了清算,根据信托资金的运用、收益情况和信托合同约定的分配原则,受益人应分配信托收益的年收益率为5.58%。
二、我公司已于2006年元月19日,按5.58%的年收益率向受益人预分配了第一信托年度的信托收益。
三、本次分配的信托财产包括:信托本金及第二信托年度的信托收益。
四、支付时间:2007年1月10日起。
五、支付方式:转入受益人银行账户。
敬请各信托受益人及时查询分配清算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