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发行的“大渡口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09年11月15日到期,我公司对信托资金的运用、收益及分配进行了清算,现就有关清算及信托财产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根据信托资金的运用、收益情况和信托合同约定的分配原则,受益人应分配信托收益的年收益率为5.52 %。我公司已向受益人预分配了第一信托年度和第二信托年度的信托收益。
二、本次分配的信托财产包括:委托资金及第三信托年度的信托收益。
三、支付时间:2009年11月18日起。
四、支付方式:转入受益人银行账户。
敬请各信托受益人及时查询分配清算有关事宜。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