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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润丰壹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三次受益人大会的公告
更新时间:2010年07月05日

我公司设立的“重庆信托 • 润丰壹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已成功运行4年,我公司认真履行受托人的管理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理财的能力,为受益人获得了较为丰厚的信托收益。

鉴于部分受益人要求调整信托计划部分内容,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公司拟召集受益人大会,现将本次受益人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时间:2010年7月19日。

二、会议形式:通讯会议方式。

三、召集人: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四、审议事项:本次受益人大会将审议部分受益人提出的《关于调整润丰壹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议案》,调整内容要点如下:

1、信托计划加入;

2、信托单元名称;

3、信托单元的成立;

4、信托单元规模;

5、信托单元项下信托本金的变更;

6、信托单元相关税、费;

7、信托单元收益及分配;

8、信托单元终止及信托财产分配;

9、信托单元投资比例限制;

10、禁止投资;

11、交易实施;

12、止损制度;

13、信托财产估值。

具体调整内容见附件一。

五、议事程序

1、依受益人享有的信托受益权确定表决权,受益人每拥有1元信托初始资金对应的信托受益权即享有1票表决权,受益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但应出具书面委托文件。

2、本次受益人大会须代表信托计划受益权总额50%以上的受益人参加方可举行。

3、本次受益人大会审议事项第1、2、3、4、13项所作出的决定,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受益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受益人大会审议事项第5、6、7、8、9、10、11、12项因涉及改变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方式,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全体受益人一致通过方为有效。

六、表决方式

本次受益人大会的表决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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