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重庆国投•京华基金宝基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二期)”(以下简称“信托计划”)项下受益人提议调整信托计划部分内容,受托人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信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于2010年11月22日依法召开了第三次受益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信托计划部分内容的议案,现将会议决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出席本次会议的受益人确认:在本次大会召开前已收悉重庆信托2010年11月22日发布的《关于召开“重庆国投•京华基金宝基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二期)”第三次受益人大会的公告》、《关于第三次调整“重庆国投•京华基金宝基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二期)”部分内容的议案》及《重庆信托•穿石品质生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已充分知晓本次受益人大会的审议事项、议事程序。
二、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本次受益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截止2010年11月22日,受托人共收到有效表决票二张,投票的受益人共计持有占信托计划信托单位总额的百分之百的信托单位。
本次受益人大会的出席人数、持有受益权及表决权份额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受益人大会召开合法有效。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受益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全票通过了《关于第三次调整“重庆国投•京华基金宝基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二期)”部分内容的议案》,一致同意对信托计划进行如下调整:
1、调整信托计划名称。
2、聘请投资顾问。
3、更换证券经纪商。
4、更换保管银行。
5、调整信托期限与规模。
6、调整信托计划管理方式。
7、调整信托报酬、保管费等相关税费的比例及支付方式。
8、调整信托的收益和分配。
9、调整信托执行经理。
10、其他相关调整。
本次受益人大会授权受托人按照《关于第三次调整“重庆国投•京华基金宝基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二期)”部分内容的议案》及《重庆信托•重庆信托•穿石品质生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修改《信托合同》等信托文件,并同意,如因监管机关对信托计划另有要求,则授权受托人按照监管机关意见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