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或“本公司”)作为受托人推出“大业信托-新街坊棚户区改造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信托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推介期募集信托资金规模达到1亿元且符合信托文件规定的信托计划成立条件即可由受托人宣告成立。本信托计划保管银行为中国民生银行。
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本信托计划项下各类优先级受益权(包括A1类、A2类、B1类、B2类)的预期净收益率具体如下:A1类:1.5年期,投资金额为100万元(含)以上300万元(不含)以下的,预期净收益率为9%/年;A2类:1.5年期,投资金额为300万元(含)以上的,预期净收益率为10%/年;B1类:2年期,投资金额为100万元(含)以上300万元(不含)以下的,预期净收益率为9.5%/年;B2类:2年期,投资金额为300万元(含)以上的,预期净收益率为10.5%/年。
推介期为2012年6月28日至2012年7月28日。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资金募集情况决定提前终止或延长信托计划推介期和各期信托单位的开放期,具体以受托人公告的信息为准。本次推介期内只募集B1类和B2类优先级受益权信托单位。
本信托计划单笔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本信托计划的自然人委托人不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受托人开立以下账户作为接受委托人认购资金的信托资金代理收付账户: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二环支行
户名: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0136 0140 4000 0397
特别提示:投资者在做出购买决策前,应仔细阅读信托文件,并与受托人进行充分沟通,审慎做出购买决策。本信托计划不保证投资者(委托人/受益人)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获取最低收益。受托人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本信托计划未来运作的实际效果。
若您希望了解本信托计划更多信息,敬请拨打我公司客服电话:,或登录我公司网站:www.dytrustee.com。感谢您对我司的支持与信任。
发行负责人:李超
Tel:010-
Fax:010-
Email:lic@dytrustee.com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