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由我司发起设立的“大业•鑫成宏鼎Ⅰ号昆明下河埂村安居工程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本信托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其项下保证担保的主体由永善县鑫铭矿业有限公司变更为昆明鑫康投资有限公司。新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期间,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间终止日均不变。鉴于新保证人昆明鑫康投资有限公司具备更强的担保能力,本次保证人的变更不会对本信托计划的实施造成重大影响,总体项目风险依然可控。
特此公告!
如您有任何问题,请拨打受托人客户服务电话,我们将努力为您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