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由我司发起设立的“大业信托•银信宝(01)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本信托计划”)已于2012年5月22日成立,截至2012年6月4日,本信托计划已发行并成立第1期至第3期信托单位。
为了更好维护本信托计划项下各受益人的利益,本信托计划进行如下变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我司的固定信托报酬率由原信托文件约定的0.4%/年变更为0.3%/年,具体为:
(1)就本信托计划已发行和成立的第1期至第3期信托单位而言,我司收取固定信托报酬率调整为0.3%/年,第1期至第3期信托单位年化预期信托收益率不变。
(2)自第4期信托单位开始,我司的固定信托报酬率为0.3%/年,各期信托单位的年化预期信托收益率见《信托合同》的《信息及签字页》中的相关填写事项。
本次固定信托报酬率的变更不会对本信托计划的实施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如您有任何问题,请拨打受托人客户服务电话,我们将努力为您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二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