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利首页信托理财规划热销 HOT !
股权信托|贷款信托|证券投资|房产信托|权益信托|其他信托|信托计划大全|信托公告大全|信托公司背景
快速通道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托 >> 内容正文
西湖阳明谷度假村绿化工程项目信托财产管理暨首期信托收益分配报告
更新时间:2004年06月09日
西湖.阳明谷度假村绿化工程项目
信托财产管理暨首期信托收益分配报告

(报告期间:2003年6月9日?2004年6月8日)

一、 信托计划的管理
西湖.阳明谷度假村绿化工程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于2003年6月9日成立,信托计划期限为两年,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
杭州工商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信托”或“受托人”)按信托计划的约定履行受托人职责,将信托资金贷款给浙江国都房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借款人”),用于西湖阳明谷度假村绿化工程项目建设。
杭州信托根据《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及《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为本信托计划单独开立了信托帐户,建立了单独的会计帐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二、 信托计划资金的运用
信托计划成立后,借款人按信托计划的约定,将信托计划资金全部用于西湖阳明谷绿化工程的建设。截止2004年5月底,绿化工程已完成建设面积约159600平方米,合计投入资金10600万元,其中古树种植投入8000万元,水景建设投入1000万元,地形改造投入1600万元。
三、 借款人和担保人(物)情况
借款人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截止2004年3月31日,借款人资产总额162423万元,负债总额100227万元,所有者权益62196万元。
信托计划项下约定的贷款由杭州凤祥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目前保证人经营情况正常。截止2004年3月31日,借款人资产总额77505万元,负债总额64720万元,所有者权益12785万元。
杭州国信名盛置业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位于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内的246,63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作为信托计划项下约定的贷款的抵押担保。目前抵押物情况正常。应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和西湖区林业水利局要求,为方便区块周边农民通行,抵押土地局部(约1697平方米)进行了调整置换,局部土地调整后不影响本次贷款抵押物的价值。
四、 信托计划收益情况
信托计划期间,受托人严格履行亲自管理的义务,按信托法律文件进行管理信托财产。受托人按季向借款人收取贷款利息,并将收取利息存放于信托资金帐户。与此管理方式相对应,报告期间信托计划收入包括两部分:1、借款人支付的贷款利息;2、收取的贷款利息存放于银行产生孳息收入。
截止2004年6月8日,受托人共受到贷款利息合计3050000元,该贷款利息存放银行的活期利息收入合计18488.75元,在本报告期内,信托计划收入合计3068488.75元。
按信托计划的约定,信托产品购买日至信托计划成立日的活期利息收入,由各受益人按信托资金在信托计划推介期内的实际存款天数计算,并在信托计划终止后由杭州信托一次性支付。
截至2004年6月8日,信托计划项下发生的信托费用为132767.05元,其中银行手续费100000.00元,文本制作费28389.00元,其他4378.05元。上述信托费用未超过信托计划资金的0.3%(即150000元),按信托计划的约定,可从信托财产中据实列支。
信托计划约定,受托人按信托计划资金的0.5%/年收取信托报酬,信托报酬可在借款人支付第一期贷款利息时预先扣除,根据此项约定,受托人在报告期内可收取的信托报酬为25万元。
根据以上计算,信托计划资金在报告期内的收益为2685721.70元(未包括信托资金在推介期内的活期利息收入9546.80元),信托计划的实际年收益率为5.37%。信托计划收入支出情况如下表:
信托财产收入支出简表
单位:元
一、信托财产收入 金额(元) 备注
1、贷款利息收入 3050000.00
2、贷款利息产生的孳息收入 18488.75

二、信托计划支出
1、信托费用 132767.05
2、信托报酬 250000.00

三、信托计划收益 2685721.70
四、信托计划收益率 5.37%/年
五、推介期内的活期利息收入 9546.80
五、 信托收益分配
信托计划第四条第(二)款约定,受托人在信托计划成立后的第13个月的20日前向信托计划的受益人支付一次收益,余下收益在信托期满后支付。根据此项约定,受托人将在2004年6月20日前向受益人分配第一次信托收益。
按本报告第四条的计算,截至2004年6月8日,可向信托计划受益人分配的信托收益为2685721.70元。为计算方便,受托人按信托计划约定的预期收益率5.2%分配第一期信托收益,即将信托收益中的260万元用于分配,余下信托收益85721.70元及推介期内活期利息9546.80元于信托期满后分配。信托计划受益人将按其持有的受益份额分享用于分配的信托收益。
受托人将在2004年6月20日之前将受益人应享有的信托收益汇入受益人预留的银行帐户。受益人预留银行帐户如有变更,请及时与受托人联系。
六、 本报告正本备置于受托人营业场所,受托人将通过网站发布或商业信函的形式报告委托人和受益人。

欲详细了解信托财产管理或本次信托收益分配的详细情况,可登陆杭州信托网站www.hztrust.com查询,或直接向杭州信托咨询,咨询电话为:0571?,87211667。


杭州工商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6月9日
|关于优利|诚邀合作|联系优利|服务指南|网站地图|rss
Copyright © 2005-2015 优利理财网 理财热线:021 - 3390 1398
声明:本站优选结果及产品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实际操作建议!沪ICP备0602234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