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利首页信托理财规划热销 HOT !
股权信托|贷款信托|证券投资|房产信托|权益信托|其他信托|信托计划大全|信托公告大全|信托公司背景
快速通道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托 >> 内容正文
西湖阳明谷度假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财产管理暨首期信托收益分配报告
更新时间:2004年09月09日
(报告期间:2003年9月11日?2004年9月10日)

一、 信托计划的管理
“西湖.阳明谷度假村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于2003年9月11日成立,该信托计划期限为两年,共募集资金人民币7375万元。
杭州工商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信托”)按本信托计划的约定履行受托人职责,将信托资金贷款给杭州国信名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借款人”),用于西湖阳明谷度假村项目建设。
杭州信托根据《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及《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为本信托计划单独开立了信托帐户,建立了单独的会计帐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二、 信托计划资金的运用
借款人已按信托计划的约定,将信托计划资金全部用于西湖阳明谷度假村项目的建设。截止到2004年8月31日,西湖阳明谷度假村项目一期已全部结顶,正在装修,项目一期共有36幢联体别墅,建筑面积15432平方米;20幢独立别墅,建筑面积6825平方米。目前一期已完成工程进度的70%。
项目二期共有独立别墅109幢,建筑面积42682.85平方米,目前已完成工程进度的15%。
三、 借款人和担保人情况
截止2004年6月30日,借款人资产负债表显示所有者权益5000万元。至2004年9月10日,借款人已按时支付信托资金贷款利息合计4486458.33元。
贷款连带责任担保人杭州凤祥房地产有限公司于2003年度进行了增资扩股,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资至10000万元,至2004年6月底,资产负债表显示货币资金41837.5万元,所有者权益12759.6万元,公司运作正常。
贷款连带责任担保人浙江国都房产集团有限公司 2004年6月底的资产负债表显示货币资金18994.4万元,所有者权益62195.8万元,公司运作正常。
本信托计划的贷款担保物??杭州国信名盛置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的246,634平方米西湖.阳明谷度假村项目土地使用权应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和西湖区林业水利局要求,为方便区块周边农民通行,项目土地局部进行了调整置换。杭州国信名盛置业有限公司的1697.49平米西湖.阳明谷度假村项目土地与转塘镇大诸桥村的1697.49平米集体土地进行置换。局部土地调整后不影响本次贷款抵押物的价值。本信托计划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四、 信托计划收益情况
信托计划期间,受托人严格履行亲自管理的义务,按信托法律文件进行管理信托财产。受托人按季向借款人收取贷款利息,并将收取利息存放于信托资金帐户。与此管理方式相对应,报告期间信托计划收入包括两部分:1、借款人支付的贷款利息;2、收取的贷款利息存放于银行产生孳息收入。
截止2004年9月10日,受托人共收到贷款利息合计4486458.33元,该贷款利息存放银行的活期利息收入合计48766.12元,在本报告期内,信托计划收入合计4535224.45元。
按信托计划的约定,信托产品购买日至信托计划成立日的活期利息收入,由各受益人按信托资金在信托计划推介期内的实际存款天数计算,并在信托计划终止后由杭州信托一次性支付。
截至2004年9月10日,信托计划项下发生的信托费用为71306.45元,按信托计划的约定,信托费用按照信托计划资金的0.4%提取,由杭州信托包干使用。因此,第一年的信托费用按照14.75万元将在本次收益分配时从信托财产中扣除。
信托计划约定,受托人按信托计划资金的0.6%/年收取信托报酬,信托报酬可在借款人支付第一期贷款利息时预先扣除,根据此项约定,受托人在报告期内可收取的信托报酬为44.25万元。
根据以上计算,信托计划资金在报告期内的收益为4535224.45元(未包括信托资金在推介期内的活期利息收入8210.40元),信托计划的实际年收益率为5.35%。信托计划收入支出情况如下表:
信托财产收入支出简表
单位:元
一、信托财产收入 金额(元) 备注
1、贷款利息收入 4486458.33
2、贷款利息产生的孳息收入 48766.12
小计 4535224.45
二、信托计划支出  
1、信托费用 147500.00
2、信托报酬 442500.00
小计 590000.00
三、信托计划收益 3945224.45
四、信托计划收益率 5.35%
五、推介期内的活期利息收入 8210.40
五、 信托收益分配
信托计划第四条第(二)款约定,受托人在信托计划成立后的第13个月的20日前向信托计划的受益人支付一次收益,余下收益在信托期满后支付。根据此项约定,受托人将在2004年9月20日前向受益人分配第一次信托收益。
按本报告第四条的计算,截至2004年9月10日,可向信托计划受益人分配的信托收益为3923491.46元。为计算方便,受托人按信托计划约定的预期收益率5.2%分配第一期信托收益,即将信托收益中的383.5万元用于分配,余下信托收益109051.06元及推介期内活期利息8210.40元于信托期满后分配。信托计划受益人将按其持有的受益份额分享用于分配的信托收益。
受托人将在2004年9月20日之前将受益人应享有的信托收益汇入受益人预留的银行帐户。受益人预留银行帐户如有变更,请及时与受托人联系。
六、 本报告正本备置于受托人营业场所,受托人将通过网站发布或商业信函的形式报告委托人和受益人。
欲详细了解信托财产管理或本次信托收益分配的详细情况,可登陆杭州信托网站www.hztrust.com查询,或直接向杭州信托咨询,咨询电话为:0571?,87211667。
杭州工商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9月
|关于优利|诚邀合作|联系优利|服务指南|网站地图|rss
Copyright © 2005-2015 优利理财网 理财热线:021 - 3390 1398
声明:本站优选结果及产品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实际操作建议!沪ICP备0602234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