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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洲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财产管理暨首期信托收益分配报告
更新时间:2005年01月04日
(报告期间:2003年12月26日?2004年12月26日)
一、 信托计划的管理
浙江新洲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于2003年12月26日成立,信托计划期限为18个月,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3000万元。
杭州工商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信托”)按信托计划的约定履行受托人职责,将信托资金投资于浙江新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新洲集团”),用于新洲集团的增资。
杭州信托根据《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及《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为本信托计划单独开立了信托帐户,建立了单独的会计帐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二、 信托计划资金的运用
信托计划成立后,杭州信托按信托计划的约定,将信托计划资金全部用于新洲集团的增资。新洲集团自2003年12月26日起,注册资本增加至33000万元人民币。
按信托文件的约定,增加的资本金用于新洲集团的以下项目:上市公司法人股收购、上海新湖云廷房产项目的改建、哈尔滨龙江别墅区的开发。至2004年11月末,上市公司股权收购已经停止实施;上海新湖云庭房产项目的改建使用信托资金17000万元,项目已经开始销售,并完成了总量50%的销售;哈尔滨龙江别墅区的开发使用信托资金3000万元,目前已经开始销售。至本报告期时,公司总资产65928万元,总负债33045万元,所有者权益32883万元,财务状况正常,资金周转顺畅,项目运行情况良好。
三、 股权受让人和履约担保人情况
股权受让人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截止2004年11月总资产115522万元,总负债81189万元,所有者权益34333万元。经营情况正常,房地产总开发面积达700万平方米以上,完成销售面积超过45万平方米,所开发的项目均按预定计划进行。
履约担保人新湖控股有限公司至2004年11月总资产86432万元,总负债17563万元,所有者权益68869万元,经营情况正常。
四、 信托计划收益情况
信托计划期间,受托人严格履行亲自管理的义务,按信托法律文件进行管理信托财产。受托人按信托计划约定向股权受让人收取第一期股权转让款,并将收取的款项存放于信托资金帐户。与此管理方式相对应,报告期间信托计划收入包括两部分:
1、 股权受让人支付的第一期股权转让款;
2、发行时信托资金存放于银行产生孳息收入。
截止2004年12月27日,受托人收到第一期股权转让款1610万元,信托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28103.80元,本报告期内,信托计划收入合计16128103.80元。
按信托计划的约定,信托产品购买日至信托计划成立日的活期利息收入,由各受益人按信托资金在信托计划推介期内的实际存款天数计算,并在信托计划终止后由杭州信托一次性支付。
截至2004年12月26日,信托计划项下发生的信托费用为266808.95元,其中银行代理收付信托资金手续费163320元,文本制作费6995元,律师费95000元,其他1493.95元。上述信托费用按信托计划的约定,可从信托财产中据实列支。
信托计划约定,信托计划资金实际收益率大于5.8%时,在扣除上述信托费用后,剩余部分为受托人的信托报酬,为2493191.05元。
根据以上计算,信托计划资金在报告期内的收益为16128103.80元(已包括信托资金在推介期内的活期利息收入),信托计划的实际年收益率为5.8%。信托计划收入支出情况如下表:
信托财产收入支出简表 金额(元)
一、信托财产收入
1、信托计划资金利息收入 28103.80
2、第一期股权转让款 16100000.00
二、信托计划支出
1、信托费用 266808.95
2、管理佣金 2493191.05
三、信托资金收益(收益率 5.8%/年) 13340000.00
四、利息收入(到期分配) 28103.80
五、 信托收益分配
信托计划第四条第(二)款约定,受托人在信托计划成立后的第13个月向信托计划的受益人支付一次收益,余下收益在信托期满后支付。根据此项约定,受托人将在2005年1月26日前向受益人分配第一次信托收益。
按本报告第四条的计算,截至2004年10月15日,可用于分配的信托收益为15833191.05元,信托计划预期收益率为5.8 %/年。根据信托计划的约定,受托人按信托计划约定的预期收益率分配第一期信托收益,即将信托收益中的13340000元用于分配,余下信托收益2493191.05元归受托人所有,利息收入28103.80元于信托期满后分配。信托计划受益人将按其持有的受益份额分享用于分配的信托收益。
受托人将在2005年1月26日之前将受益人应享有的信托收益汇入受益人预留的银行帐户。受益人预留银行帐户如有变更,请及时与受托人联系。
五、 报告正本备置于受托人营业场所,受托人将通过网站发布或商业信函的形式报告委托人和受益人。
欲详细了解信托财产管理或本次信托收益分配的详细情况,可登陆杭州信托网站www.hztrust.com查询,或直接向杭州信托咨询,咨询电话为:0571?,87211667
杭州工商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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