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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纬实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权信托信托受益权受让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情况及收益分配报告
更新时间:2005年01月31日
(报告期:2004年4月29日??2005年1月29日)

一、信托计划概要
(一)信托计划成立日:2004年4月29日
(二)信托计划资金:1400万元
(三)信托计划期限:18个月
(四)信托目的:信托计划资金由杭州工商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信托”)集合管理、运用、处分,用于受让杭州中纬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房屋租赁权信托”中99.74%的信托受益权份额,即人民币1400万元的信托受益权份额;受让完成后,由杭州信托对该部分信托受益权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并由杭州中纬实业有限公司于信托期限内以原转让价款108.7%的价格无条件向杭州信托回购信托计划受让的全部“房屋租赁权信托”的信托受益权。
(五)本次信托收益的分配期限:2005年1月29日??2005年2月8日

二、信托计划资金的运用
杭州信托与杭州中纬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以1400万元信托计划资金受让了杭州中纬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房屋租赁权信托”中99.74%的信托受益权份额,即人民币1400万元的信托受益权份额。信托计划资金投向未发生任何变化,信托计划完全按照信托文件的要求正常进行。
根据《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杭州中纬实业有限公司将于信托计划期限内以原转让价款108.7%的价格无条件向杭州信托回购信托计划受让的全部“房屋租赁权信托”的信托受益权。

三、信托计划的管理
(一)信托专用账户的设立
杭州信托根据《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及《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为本信托计划单独开立了信托账户,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二)管理制度与架构设置
杭州信托在本信托计划的管理过程中遵循全面性、审慎性、有效性和适时性的原则,制订了相应的制度,并根据信托业务的需要设置了不同的部门和岗位,以实现各部门、岗位间的相互监督和制衡。
(三)受托人亲自管理职责的履行
杭州信托依据《房屋租赁权信托合同》,于2004年4月14日~16日分别与五家单位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应收租金总额共计1755.7844万元。报告期内,杭州信托认真、完整履行了受托人的职责,及时收取租金及相关费用,并履行纳税义务;报告期内,各承租人应交纳的租金均正常交付,“房屋租赁权信托”的收益分配及让度均正常进行,符合信托文件的规定。

四、信托计划的风险状况
1、截止2004年12月31日,本信托计划项下“房屋租赁权信托”信托受益权的回购方??杭州中纬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正常,未发生涉及重组、诉讼及其它重大变化事项。
杭州中纬实业有限公司2004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04年12月
资产总计 9136.55
负债合计 5300.37
资产负债率 58.01%
主营业务收入 2808.46
利润总额 57.61

2、杭州中纬实业有限公司为其回购“房屋租赁权信托”信托受益权进行履约保证抵押给杭州信托的解放路40号1幢2层、9幢2层的综合用房及杭州经济开发区19号大街218号的工业用房使用、管理正常,抵押价值未受损失。
3、杭州中纬实业有限公司为其回购“房屋租赁权信托”信托受益权进行履约保证质押给杭州信托其对杭州钱江铭楼房地产建设有限公司30%的出资。截止2004年12月31日,杭州钱江铭楼房地产建设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正常,质押物的价值未受损失。
4、报告期内,未发生可能影响杭州信托信托事项的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

五、信托财产收益情况
杭州中纬实业有限公司已根据《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向杭州信托支付三次信托受益权回购价款,共计609000元,信托受益权回购价款支付进度正常。
报告期内,本信托计划的收支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金 额 备 注
信托受益权回购价款收入 609000.00 信托受益权回购价款溢价部分的50%,相当于信托计划资金的4.35%。
信托管理佣金及费用支出 31500 按信托计划资金的0.225%提取
受益人的信托收益 577500 信托计划资金的4.125%,折算成年收益率为5.5%。

六、信托收益的分配
(一)分配对象
截至2005年1月29日日终在杭州信托登记在册的持有本信托计划受益权的全体受益人。
(二)分配情况
杭州信托于信托财产分配期按分配规则向全体受益人发放全部可分配的信托收益,共计发放人民币577,500.00元,由杭州信托通过信托资金代理收付银行直接划入受益人各自的银行账户。
备注:根据信托文件规定信托资金在信托计划推介期的利息归受益人各自所有,在信托计划终止时与信托财产一并分配。本次信托收益分配时,推介期利息暂不分配。

七、本报告书中的内容由杭州信托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1-

杭州工商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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