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利首页信托理财规划热销 HOT !
股权信托|贷款信托|证券投资|房产信托|权益信托|其他信托|信托计划大全|信托公告大全|信托公司背景
快速通道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托 >> 内容正文
浙江三狮集团枫洋建材有限公司融资租赁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财产管理、信托收益情况暨信托财产清算报告
更新时间:2005年03月31日
(报告期间:2003年9月29日?2005年3月29日)

一、信托计划概要
1、信托计划名称:浙江三狮集团枫洋建材有限公司融资租赁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受托人:杭州工商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信托”)
3、信托计划成立日:2003年9月29日
4、信托计划资金:1712万元
5、信托计划期限:18个月
6、信托目的:杭州信托将信托资金向浙江三狮集团枫洋建材有限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款,浙江三狮集团枫洋建材有限公司将根据与杭州信托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购买约定的主要生产经营设备,并按期足额偿付融资租赁本息款。
7、信托财产分配期:2005年3月30日??2005年4月10日
二、信托计划的管理、运用、处分和收益情况
(一)信托计划的管理
杭州信托按本信托计划的约定履行受托人职责,将信托资金以融资租赁款的形式提供给浙江三狮集团枫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称“承租人”),承租人根据与杭州信托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购买约定的主要生产经营设备。
1、信托计划运作的合规性
本信托计划受托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本信托计划的信托文件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信托计划资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受益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信托受益人利益的行为。
2、信托账户管理
杭州信托根据《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及《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为本信托计划单独开立了信托账户,建立了单独的会计帐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3、管理制度与架构设置
杭州信托在本信托计划的管理过程中遵循全面性、审慎性、有效性和适时性的原则,制订了相应的制度,并根据信托业务的需要设置了不同的部门和岗位,以实现各部门、岗位间的相互监督和制衡。
4、受托人亲自管理职责的履行
信托期间,杭州信托亲自、认真地履行了受托人职责,积极进行项目跟踪,及时了解承租人的运营状况、融资租赁款利息的归还情况以及担保单位浙江新市油脂有限公司的运营情况。并与承租人及时、充分沟通。信托期间,信托计划资金的投向未发生任何改变,亦未发生任何挪用情况,完全符合信托文件的有关约定。
(二)信托计划资金的运用
信托计划资金由杭州信托集合运用,用以购买承租人所需的生产设备,并以融资租赁的方式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已按与杭州信托所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约定,按期偿付融资租赁本息款。
(三)承租人和担保人情况
截止2005年2月28日,承租人资产负债表显示总资产为36095.94万元,所有者权益16740.6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3.6%。至2005年3月29日,承租人已按时偿付融资租赁本息款合计4843480.00元,本信托计划顺利结束。
本项目由浙江新市油脂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消连带担保。公司主营为食用植物油及饲料的加工,目前具有年加工油菜籽或大豆80万吨的能力,名列全国第五位,其中加工菜籽的能力为年40万吨,名列全国第一,主要产品为“如意”牌食用油。截止到2005年2月28日,浙江新市油脂股份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26468.97万元,所有者权益12202.1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3.9%,担保人在信托期间的财务和经营状况均正常。
(四)信托计划收益情况
信托计划期间,受托人严格履行亲自管理的义务,按信托法律文件进行管理信托财产。受托人按季向承租人收取融资租赁款,并将收取的融资租赁款存放于信托资金帐户。与此管理方式相对应,报告期间信托计划收入包括两部分:1、承租人支付的融资租赁利息;2、收取的融资租赁本息存放于银行产生孳息收入。截止2005年3月29日,受托人共收到融资租赁款本息合计18193971.80元,其中利息合计为1073971.80元,归还本金17120000.00元。该融资租赁款本息存放银行的利息及其他收入合计308788.89元,因此在本报告期内,信托计划收入合计1382760.69元。
根据信托计划的约定,受托人已于2004年10月按照4.5%/年的收益率进行了首期信托收益分配,分配总金额为770400.00元。
信托资金在推介期内的活期利息收入为1016.60元。按信托计划的约定,信托资金在委托人的交付日至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并已由受托人在第一次派发信托收益时向受益人一次性支付。
截至2005年3月29日,信托计划项下发生的信托费用为22115.81元,按信托计划的约定,该部分列入当期费用;另已返还承租人保证金利息95400元。
信托计划约定,当信托收益率大于4.5%时,在扣除信托财产管理费用后超过部分的收益为受托人报酬,受托人报酬由受托人在信托收益分配时提取。根据此项约定,受托人在2004年9月28日至2005年3月29日期间可收取的信托报酬为64256.62元(2004年9月28日至2005年3月29日期间的信托计划收入482042.98元扣除信托收益17120000*4.5%*6个月/12个月=385200.00元、信托费用786.36元以及已返还保证金利息31800元),信托报酬在本次清算分配时从信托财产中扣除。
根据以上计算,信托计划资金在报告期内的收益总额为115560元,信托计划的实际年收益率为4.5%,扣除已分配的770400.00元,此次清算分配的信托收益为385200.00元。信托计划收入支出情况如下表:
信托财产收入支出简表
单位:元
一、信托财产收入 金额(元)
2003-9-29至2004-9-28 2004-9-29至2005-3-29 2003-9-29至2005-3-29
1、融资租赁款利息收入 843480.00 230491.80 1073971.80
2、融资租赁款本息产生的孳息及其他收入 57237.71 251551.18 308788.89

二、信托计划支出
1、信托费用 21329.45 786.36 22115.81
2、返还保证金利息 63600.00 31800 95400
3、信托报酬 45388.26 64256.62

三、信托计划收益 770400.00 385200.00 1155600.00
四、已分配的信托收益 770400.00
五、可分配的信托收益 770400.00 385200.00 385200.00
六、信托计划年收益率 4.5% 4.5% 4.5%
七、推介期内的活期利息收入 1016.60 1016.60 1016.60

(五)信托收益分配
信托合同第十七条第(二)款约定,受托人在信托计划终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信托计划的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根据此项约定,受托人将在2005年4月10日前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
按本报告第四条的计算,截至2005年3月29日,可向信托计划受益人分配的信托收益为385200.00元。受托人按信托计划约定的预期收益率4.5%分配本期信托收益,信托计划受益人将按其持有的受益份额分享用于分配的信托收益。
受托人将在2005年4月10日之前将受益人的信托本金及应享有的信托收益汇入受益人预留的银行帐户。受益人预留银行帐户如有变更,请及时与受托人联系。
三、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财产、委托人或者受益人利益的情形
信托期间内未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财产、委托人或者受益人利益的情形。
四、本报告正本备置于受托人营业场所,受托人将通过网站发布或商业信函的形式报告委托人和受益人。
欲详细了解信托财产管理或本次信托收益分配的详细情况,可登陆杭州信托网站www.hztrust.com查询,或直接向杭州信托咨询,咨询电话为:0571?,87211667。

杭州工商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3月
|关于优利|诚邀合作|联系优利|服务指南|网站地图|rss
Copyright © 2005-2015 优利理财网 理财热线:021 - 3390 1398
声明:本站优选结果及产品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实际操作建议!沪ICP备0602234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