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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纬实业房屋租赁权信托信托受益权受让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息披露报告(二)
更新时间:2005年04月01日
(报告截止日:2005年3月28日)

一、信托计划概要
1、信托计划成立日:2004年4月29日
2、信托计划资金:1400万元
3、信托计划期限:18个月
4、信托目的:信托计划资金由杭州工商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信托”)集合管理、运用、处分,用于受让杭州中纬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房屋租赁权信托”中99.74%的信托受益权份额,即人民币1400万元的信托受益权份额;受让完成后,由杭州信托对该部分信托受益权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并由杭州中纬实业有限公司于信托期限内以原转让价款108.7%的价格无条件向杭州信托回购信托计划受让的全部“房屋租赁权信托”的信托受益权。

二、信托计划资金的运用
杭州信托与杭州中纬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以1400万元信托计划资金受让了杭州中纬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屋租赁权信托”中99.74%的信托受益权份额,即人民币1400万元的信托受益权份额。信托计划资金投向未发生任何变化,信托计划完全按照信托文件的要求正常进行。
根据《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杭州中纬实业有限公司将于信托计划期限内以原转让价款108.7%的价格无条件向杭州信托回购以信托计划资金受让的全部“房屋租赁权信托”的信托受益权。

三、信托计划的管理
1、杭州信托根据《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及《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为本信托计划单独开立了信托账户,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2、杭州信托在本信托计划的管理过程中遵循全面性、审慎性、有效性和适时性的原则,制订了相应的制度,并根据信托业务的需要设置了不同的部门和岗位,以实现各部门、岗位间的相互监督和制衡。
3、截止2005年3月28日,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资金无任何挪用情况发生,信托资金的管理正常。

四、信托财产收益及分配情况
截止2005年3月28日,杭州中纬实业有限公司已根据《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向杭州信托累计支付信托受益权回购价款609000元,信托受益权回购价款支付进度正常。
杭州信托于2005年1月29日向信托计划项下全体受益人进行了第一次信托收益分配,分配金额为577500元,受益人在9个月的信托期限内的收益率为4.125%,折算成年收益率为5.5%,达到信托计划预计的收益率水平。

五、信托计划的风险控制
杭州中纬实业有限公司与杭州信托分别签订了《抵押合同》、《权利质押合同》,以其自有产权的位于解放路及杭州经济开发区的三处价值2918万元的房产向杭州信托进行抵押(抵押率47.98%),以其参股钱江铭楼的30%的股份向杭州信托进行质押,为其根据《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到期回购信托受益权进行履约担保。
截止2005年3月28日,上述抵押物、质押物均正常使用、存续,抵押、质押价值未受损。

六、其它相关信息
1、杭州中纬实业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04年12月 2005年2月
资产总计 9136.55 9115.82
负债合计 5300.37 5270.60
资产负债率 58.01% 57.82%
主营业务收入 2808.46 334.82
利润总额 57.61 9.03
注:因杭州中纬实业有限公司2004年度审计工作尚未完成,上述2004年12月的数据为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
2、截止2005年2月底,杭州中纬实业有限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情况正常,未发生重组、涉及诉讼及其它重大变化事项。
3、报告期内,由杭州信托担任受托人的“房屋租赁权信托”管理正常,“房屋租赁权信托”所涉及的五个承租人(单位)均已按时足额交纳房屋租金及相关费用。
4、报告期内,未发生可能影响杭州信托信托事项的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



杭州工商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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