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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鹰3号房地产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成立公告
更新时间:2009年03月20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9年2月4日颁布了2009年第1号令,其中对《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项进行了修改,取消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的数量限制。本次推出的“•飞鹰3号房地产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为我公司在该令实施后发行的首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飞鹰3号房地产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原计划发行数量为15000万信托单位,发行期间为2009年3月9日至2009年3月24日。由于相关法规的修改及本信托计划的预约需求较高,我公司根据实际募集情况及信托文件相关约定于2009年3月19日提前终止了发行工作,并调整了发行数量。
本信托计划于2009年3月20日成立,信托计划规模为16680万元,实际成立数量为16680万信托单位。
特此公告。
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