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于2006年5月10日与中信银行长沙分行合作发行信贷资产受让及回购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规模为8000万元,期限1年,我司将该笔资金用于购买该行依法享有的本金为8000万元的信贷资产。根据有关协议约定,信托期满后,中信银行长沙分行对所转让的信贷资产进行溢价回购,回购价格为转让价格的105.5%。
该计划现已到期,中信银行长沙分行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按时对转让的信贷资产进行溢价回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