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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展银行总行营业部信贷资产受让项目(二期)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第一季度信托资金管理报告书
更新时间:2006年07月04日
尊敬的委托人及受益人:
我公司于2006年4月3日发起设立了“深国投深圳发展银行总行营业部信贷资产受让项目(二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并作为受托人管理本信托。现受托人就本信托成立至2006年7月3日的信托事务向委托人及受益人报告如下,并愿就本报告中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本报告书中的内容由本信托的受托人负责解释。
一、信托成立
本信托于2006年4月3日成立。
二、信托资金运用
受托人集合运用信托计划资金,将信托计划资金全额用于受让深圳发展银行总行营业部向受托人提供的信贷资产;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托人委托深圳发展银行总行营业部负责全部贷后跟踪检查及管理工作,负责督促债务人按时还本付息。信托计划终止时,受托人将信托计划项下信贷资产转让给具备信贷资产受让资格的商业银行。
三、受让信贷资产情况
目前所受让信贷贷款项目还付利息正常,借款人财务状况良好,现金流充裕,预计可足额按时收回贷款本息。
四、重大事项披露
本信托成立起一个季度内无重大事项向委托人及受益人披露。
五、信托收益
本信托计划一年期满后分配。预计按信托合同的约定本信托年度受益人可获分配的信托收益率为4.2%。
2006年4月3日至2006年7月3日期间受益人的信托收益为:
信托收益=信托资金×4.2%÷4
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零六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