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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水榭花都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四信托季度信托资金管理报告书
更新时间:2007年09月06日
尊敬的委托人暨受益人:
我公司于2006年7月21日发起设立了深国投龙华水榭花都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并作为受托人管理本信托。现受托人就本信托成立至2007年7月21日的信托事务向委托人及受益人报告如下,并愿就本报告中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本报告书中的内容由本信托的受托人负责解释。
一、信托成立
本信托于2006年7月21日成立。
二、信托资金运用
受托人于本信托成立当日按本信托的要求将信托资金全额用于受让深圳市华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华龙地产)向受托人提供的特定受益权,信托期满后由华龙地产无条件、一次性回购该特定受益权,以保障投资者信托财产的安全。
三、特定受益权之回购人及贷款资产情况
深圳市华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目前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现金流充裕,预计可足额按时收回特定受益权之贷款本息。
四、重大事项披露
受托人已于2007年7月21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分配第一信托年度信托利益。
五、项目进展情况
特定受益权所涉及的龙华A804-0009地块Ⅰ标段一期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已经于2006年12月27日起开始施工。该项目正式命名为“水榭涟山庄园”。
六、信托收益
按照信托合同约定:信托期限届满,由深圳市华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条件、一次性回购该特定受益权。
按信托计划约定,信托计划项下优先受益人可获取的年信托净收益率预计为4.5%,一般受益人可获取的年信托净收益率预计为5.25%。
2006年7月21日至2007年7月21日期间优先受益人的信托利益为:
信托收益=信托资金×4.5%
2006年7月21日至2007年7月21日期间一般受益人的信托利益为:
信托收益=信托资金×5.25%
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