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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式基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年度信托资金管理报告书
更新时间:2007年09月06日
尊敬的委托人暨受益人:
我公司于2006年8月21日发起设立了“深国投开放式基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以下简称“本信托”),并作为受托人管理本信托。现受托人就本信托第一年度期间内的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及收益情况向委托人及受益人报告如下,并愿就本报告中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本报告书中的内容由本信托的受托人负责解释。
一、信托成立
本信托于2006年8月21日成立,信托期限两年。信托成立规模为1亿,其中优先信托资金为8000万。
二、信托资金运用
受托人在本信托成立之后按本信托的要求将信托财产以以下方式运用:
1.以场外交易(OTC)方式投资于国内市场上公开发行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2.未投资的资金仅限于存放银行帐户。
三、第一信托年度资金运用情况
信托财产被用于投资国内证券市场公开发行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四、重大事项披露
本信托成立起至今无重大事项向委托人及受益人披露。
五、信托收益
按照信托合同约定:信托期限两年。本信托存续期内,每满一年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受托人以货币资金形式向受益人分配当期信托净受益,并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将信托净收益划付至受益人的信托财产分配帐户,信托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受托人以货币资金形式向受益人分配当期信托净收益,返还信托财产。
资本信托成立至2007年8月20号期间优先受益人的应计信托收益为:
累计优先信托利益=优先信托资金×4.5%=3,600,000元。
特此报告。
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