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建信财富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文件约定:建信财富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A类信托受益权的预期年化收益按受益人持有信托受益权的期间分段计算,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计划运行等因素调整预期年化收益率。现受托人对A类信托受益权预期年化收益率调整如下:
1、投资金额在人民币10,000万元(不含)以下的投资者,持有至3个月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为5.7%;连续持有至6个月的,自第4个月起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为6.0%;连续持有至9个月及以上的,自第7个月起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为6.2%。
2、投资金额在人民币10,000万元(含)以上的投资者,持有至3个月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为6.0%;连续持有至6个月的,自第4个月起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为6.2%;连续持有至9个月及以上的,自第7个月起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为6.4%。
上述调整方案自2011年11月5日正式生效,调整方案不溯及以往。
特此公告!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1-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