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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诚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011年第4季度信托资金管理报告
更新时间:2012年01月31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受托人”)发起设立的建信信托·金诚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于2011年9月26日依法设立,信托期限5年,报告期末信托资产净值为人民币61,967,084.98元。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成立后2011年10月1日---2011年12月31日期间(以下简称“报告期”)的信托资金管理事宜。
一、 信托资金管理运用情况
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资金由受托人根据信托目的,主要投资于证券投资资金信托计划,并由受托人作为所投资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主要投资于中国境内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发起设立的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比例为0-100%。资金闲置期间,信托财产可投资于现金、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固定收益或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券商集合资金计划、公募基金专户、场外基金等。
二、信托计划运行情况
2011年的中国股市整体大幅下跌,沪指累计下跌21.68%,居全球主要股指跌幅榜第二位,也是A股在过去20年中的第三大跌幅。自本信托计划成立以来,大盘更是呈现出了单边下行的态势,沪深300指数大幅下跌了-32.96%。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信托计划累计收益率为-1.17%,远好于市场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信托计划总体份额为62,700,000份,信托资产净值为人民币61,967,084.98 元,单位净值为0.9883元。
三、信托计划的管理
报告期内,受托人以勤勉尽职为原则,依据信托文件的约定管理信托财产。
四、信托计划的风险
本信托计划的主要风险为信托财产贬值风险。其中主要为所投资的证券投资资金信托计划净值下跌的风险。
受托人将继续严格监控信托财产价值的变化。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本信托计划的信托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受托人职责,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受益人谋求利益的最大化。
特此公告。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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