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利首页信托理财规划热销 HOT !
股权信托|贷款信托|证券投资|房产信托|权益信托|其他信托|信托计划大全|信托公告大全|信托公司背景
快速通道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托 >> 内容正文
海大学生公寓公租房代建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事务管理报告(第一期)
更新时间:2012年02月09日

尊敬的委托人: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本公司”)设立的“建信海大学生公寓公租房代建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本信托计划”)于2011年11月4日募集资金2亿元整,并于当日宣布成立,期限24个月。根据《信托合同》约定,本信托计划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四牌楼支行设立信托专户,账号:1302 0101 2902 7337 413。

本公司作为受托人,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成立后运行第一期(2011年11月4日--2012年2月4日,以下简称“报告期”)的信托事务管理事宜,本公司对本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一、信托资金管理运用情况

本信托计划成立后,本公司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将募集的2亿元资金向青岛华金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华金置业”)发放信托贷款,用于其代建的中国海洋大学后勤社会化配套学生公寓项目的后期建设。华金置业以其合法所有的评估价值约5.12亿的龙泽书苑项目土地使用权抵押(本息抵押率约46%),华金置业实际控制人张永聚夫妇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加强信托资金监管,本公司委托中国建设银行青岛高科园支行作为资金监管人,要求华金置业在该支行开立资金监管账户,账号为3710 1986 8270 5102 4977。

本报告期内的2011年11月9日和10日,华金置业按照《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分笔支用贷款资金用于支付学生公寓项目的工程施工及材料款。

本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切实履行受托人的职责,对信托资金的运用进行监督,资金用途符合信托合同的约定。

二、信托计划运行情况

2011年12月7日和13日,华金置业收到当地政府返还款分别为13280万元和7720万元,合计2.1亿元,均已划入该公司在建行高科园支行开立的资金监管专户。12月16日,华金置业申请支用返还款中的7000万元,用于支付二期项目的前期建设费用。截至报告期末该监管账户中留存1.4亿元资金。

11月14日,本公司经办部门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前往青岛。经现场查看,海大学生公寓项目已经全部封顶,正在进行内外部装修,整体工程按计划进行。二期龙泽书苑项目土地已经平整,并已取得三证,施工许可证预计2012年2月下旬取得。总体看,信托资金所投项目进展顺利,均按预定计划推进。

根据华金置业2012年1月底财务报表显示:华金置业总资产7.08亿元,总负债2.22亿元,所有者权益4.86亿元,未发现有异常变化的科目。华金置业经营正常,未发生不利于委托人的变化。

本信托计划成立后,华金置业严格按照《信托贷款合同》、《资金监管协议》等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信托财产状况良好,无涉及诉讼或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况发生。

三、保管账户资金划拨情况

报告期内,信托专户收到信托资金2亿元整,并向华金置业发放信托贷款2亿元整。

除上述资金划拨外,报告期内信托专户收到华金置业预付的相关费用款9万元整,其中支付律师费¥20,000.00元,支付评估费¥66,000.00元,支付合同印刷费¥3,800.00元,余款15,016.25元为利息收入等。

四、抵押物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信托计划项下抵押的龙泽书苑项目土地使用权无变化。

五、信托利益分配情况

本信托计划按照合同约定,暂无信托利益分配情形。

六、信托经理执行情况说明

本信托计划由陈海涛、李昆跃担任信托经理,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本信托计划成立后,信托经理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及信托合同的约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特此公告。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二年二月九日
|关于优利|诚邀合作|联系优利|服务指南|网站地图|rss
Copyright © 2005-2015 优利理财网 理财热线:021 - 3390 1398
声明:本站优选结果及产品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实际操作建议!沪ICP备0602234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