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人:
我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与要求,制定了“滨湖•春晓”二期(Ⅰ)中小企业发展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计划于2009年6月8日正式推出,截止2009年6月29日共签定信托合同50份,其中自然人48份,机构2份。本次募集信托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整。按信托计划的约定,本信托计划于2009年6月29日正式成立。
本次信托计划募集资金将贷款给合肥市金鼎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审核的蜀山区中小企业,支持该区中小企业的发展。合肥市金鼎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信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同时会按信托本金的10%提前预存保证金,以确保未来信托贷款本金及利息的按时足额归还,降低信托贷款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兴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