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
;;; 感谢您投资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推出的“建信-嘉定新城发展(1号)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于2012年3月19日正式推介,截止2012年3月30日共募集信托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整。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本信托计划募集已满足募集成功的条件,信托计划于2012年3月30日宣布募集成功。
我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募集资金用于满足新城发展负责建设的嘉定新城城区两条主干道路洪德路(温泉路-沪宜公路)段及塔秀路(温泉路-裕民南路)段的建设用款需求。本笔信托贷款由上海国际汽车城(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我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规范运作,审慎处理本信托的相关事务。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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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