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由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受托人发起设立的“建信广州越秀住建应收账款转让1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11年9月5日开始推介,推介期为30天。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受托人有权延长或缩短本信托计划推介期。信托计划成立日以受托人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一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