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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分配2
更新时间:2011年08月08日
截至2011年8月7日,该信托项目投资的目标股权受益权已全部变现。根据信托文件规定,信托计划自成立之日起的1年内,不进行信托利益的分配。信托计划成立满1年之后,在保证信托计划正常运作的前提下,受托人根据信托财产变现情况以及投资顾问的建议,在扣除已发生信托费用、预留费用后向受益人不定期不定额进行信托利益的分配。现根据投资顾问发出的“信托利益分配建议”,对该信托项目进行第二次分配。本次仍以现金形式的信托财产为限,分配部分信托本金,金额为71,501,388.00元(为剩余信托本金的98%)进行分配,请注意查收。
历史信息披露:
中期分配2 |
2011-08-08 |
2011年06月管理报告 |
2011-07-12 |
中期分配1 |
2011-06-20 |
2011年03月管理报告 |
2011-04-11 |
2010年12月管理报告 |
2011-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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