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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庭湖国际公馆项目特定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临时公告
更新时间:2011年09月26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司发行的“川信•洞庭湖国际公馆项目特定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一期和第二期已分别于2011年8月24日和2011年9月1日成立,两期共募集资金5亿元。
本信托计划(第二期)成立后,募集户又划入360万元认购款,经调查发现是由于银行系统延迟导致一位委托人的资金未实时到账。由于该委托人打款后已出国,款项无法原路退回,基于保证委托人利益的原则,我司将信托规模增加至50360万元,委托人总人数增至163位。
超募的360万份信托单位由该委托人以360万元予以认购,该名委托人享有和承担与本信托计划其他委托人同样的权利和义务。超募所得资金仍然用于洞庭湖项目的开发建设。超募信托单位的期限为2011年9月26日至2013年8月24日。
超募后,本信托计划的土地抵押率由40.65%上升到40.94%,股权质押合同和保证合同所担保的金额也相应增加360万元。但因超募的规模较小,目前的风险控制措施仍然能将相关风险控制在低水平。
现特将上述事项向各位委托人和受益者公告。
我公司作为该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审慎处理信托的各项事务,依照合同,规范运作。为您提供高效、专业的服务。
请您妥善保管信托文件。
您可以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schtrust.com/了解该项目运作情况和我公司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如您对本项目上述事项有异议或对客户服务有需求,请您联系我公司石经理(电话:)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