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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广新股权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011年第3季度
更新时间:2011年10月11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您好!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杭州广新股权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我公司作为受托人,现将本信托计划2011年第三季度(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信托财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1、信托计划名称:杭州广新股权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计划受托人: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3、信托计划成立日:2011年7月26日;
4、信托计划规模: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150,000,000.00元);
5、信托计划期限:12个月;
6、资金用途:受让广业钢铁持有的杭州广新49%股权的收益权;
7、信托计划预期收益及分配:
A类受益人:认购金额为100万(含)-300万(不含)--年化9%;
B类受益人:认购金额为300万(含)以上--年化9.5%;
全体受益人信托利益均为信托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8、信托计划保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我公司为本信托计划在杭州银行江城支行开立了信托专户。
二、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1、自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管理,忠实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项目信托文件的规定。
2、本报告期间, 信托资金按合同约定运用正常,信托财产未发生不良变化,风险可控。
三、融资方情况
1、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融资方财务状况稳定良好。
2、经营情况及主要管理人员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融资方经营情况稳定良好,主要管理人员无变化。
3、还款能力的变化
报告期内,融资方还款能力正常,无不良变化。
4、对外担保情况变化
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外担保。
5、是否涉及重大诉讼行为,足以影响还款的实现
报告期内,未涉及重大诉讼行为。
四、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连带保证人还款能力正常,未发生不良变化。
五、重大事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信托计划无重大事项说明。
六、本报告期间,信托执行经理未发生变动
信托执行经理: 赵欢成
Tel:0571-86628976
Fax:0571-86603176
E-mail:zhaohuancheng@schtrust.com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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