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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和集团股票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事务(2011年三季度)
更新时间:2011年10月12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加入我公司推出的“四川信托•正和集团股票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现将具体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 信托项目的基本信息
“四川信托•正和集团股票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分两期募集,第一期和第二期分别于2011年8月1日和2011年8月23日成立,两期分别募集资金17780万元和7220万元,信托计划总规模为25000万元,期限为各期成立日至2013年2月1日。截止目前,项目运行正常。
二、 信托资金的保管
本信托计划保管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分行, 信托专户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成都滨江支行。
三、 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和处分情况
(1)信托资金运用:根据信托文件约定,受托人以信托资金受让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和集团”)持有的正和股份(证券代码:600759)10000万股流通股票对应的股票收益权,正和集团将转让价款用于补充利嘉集团(福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嘉集团”)旗下湖北武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的营运资金。资金的使用情况均符合信托文件的规定。
(2)交易对手及担保方经营情况:报告期内,正和集团和利嘉集团的经营活动情况正常。
(3)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说明:资金运用无重大变动。
(4)标的股票的股价: 截止2011年9月30日,正和股份的收盘价为6.01元/股,20日均价为6.72元/股,远高于本信托计划设定的预警线和止损线。按照20日均价计算,质押给我司的10000万股正和股份的股票市值约为67200万元,相对于25000万元的信托规模,质押率仅为37.2%。在报告期内,本信托计划具有较高的安全边际,风险可控。
(5)委托人收益的分配:根据信托文件约定,本信托计划的委托人收益按年分配,因此本报告期未向委托人进行收益分配。
四、 信托执行经理情况
本信托计划执行经理未发生变化。
信托执行经理:石原
电话:028-86200339
传真:028-86200897
邮箱:shiyuan@schtrust.com
信托执行经理: 于钧
Tel:028-86200515
Fax:028-86200897
邮箱:yujun@schtrust.com
五、是否发生事实风险及产生风险隐患
项目进展顺利,目前尚未出现风险。
受托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防范和化解风险。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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