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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北京)投资有限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贷款项目信托事务(2012年一季度)
更新时间:2012年04月06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2011年5月27日,由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起设立的“泰达(北京)投资有限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贷款项目” (以下简称“本计划”)正式成立,信托规模为4,500万元,信托期限为12个月。
本计划的信托资金保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计划的信托专户开立在:中国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
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2012年第一季度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本公司对报告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一、项目运行情况
(一)自本计划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管理,忠实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项目信托文件的规定。
(二)本计划已将所募集的信托资金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用于向泰达(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发放金额4,500万元、期限12个月的信托贷款,用于泰达(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经营资金周转。该笔贷款为担保贷款,担保方式为股票质押和保证,上述担保已生效,信托计划运行顺利。

二、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计划信托资金已经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进行运用。受托人本着对受益人负责的态度,审慎管理信托财产。
(二)本公司信托账户资金收支情况
1.2011年5月27日,信托计划成立,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500万元;
2.2011年5月27日,向泰达(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4,500万元。
3.本报告期内,未支出信托费用。

三、期间收益分配情况
本计划于信托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本计划项下受益人的年预期收益率为6.5%。

四、信托执行经理情况说明
本信托计划执行期间,由陈彤和王璐担任信托执行经理,报告期间未发生变动。
陈彤,1973年生,毕业于南开大学金融系,现任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副总,具有证券经纪、证券承销、投资咨询及基金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信托、银行、资产管理等金融工作经历,在并购重组、结构化融资及投资等领域具有非常丰富的经验。
王璐,29岁,管理学博士,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助理,负责项目开发、信托产品设计、项目执行及销售。信托从业经历三年,在资产证券化、结构化融投资等领域有较丰富的经验。

五、其他事项
无。

信托执行经理:陈彤
Tel:010-58178399
Fax::010-58178166
E-mail:chentong@schtrust.com

信托执行经理:王璐
Tel:010-58178200
Fax:010-58178166
E-mail: wanglu@schtrust.com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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