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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100果岭公馆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二期2号)简介
更新时间:2012年03月31日
一、信托计划名称:四川信托—阳光100·果岭公馆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二、信托目的: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将所募集资金用于受让辽宁鹰达卫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达卫华)的股权投资,投资完成后实际控制项目公司100%的股权。信托期间,受托人以受益人最大利益为宗旨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并按本合同约定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
三、信托规模: 20,000万元,其中一期10,000万元,其余各期共计10,000万元。其中:二期1号已募集成立4160万元,剩余信托规模5840万元。
四、产品期限: 信托期限为18个月,一期成立于2011年9月19日,到期日为2013年3月18日。二期2号(本期)期限为二期2号成立日至2013年3月18日。
五、投资要求:认购起点为100万元,可以按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金额优先,同等金额时间优先。
六、预期收益率:
100万元≤认购金额<300万元:9.7%/年;
300万元≤认购金额<600万元:10.2%/年;
认购金额≥600万元:10.7%/年;
七、推介期:2012年3月30日—2012年4月30日(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计划实际募集情况修订发行时间)。
八、资金运用:信托资金一期10,000万元用于向鹰达卫华增资,获得其66.67%的股权。其余各期累计投入资本公积10,000万元,实施对“阳光100•果岭公馆”项目建设的投资。
九、本产品的风险控制和保障措施:
(一)川信控股:剩余33.33%股权质押给四川信托,并办理强制执行公证手续,四川信托实际控制鹰达卫华的100%股权。
(二)股权购买:鹰达卫华其他股东阳光壹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王大卫和熊鹰自身或指定第三方可行使购买权,以约定价格购买四川信托所持有的鹰达卫华66.67%的股权;
(三)履约担保:股东阳光壹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信托收益的实现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责任担保:自然人股东王大卫、雄鹰为信托收益实现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五)资金监管:信托专户管理,并对信托资金进行必要的监管。四川信托向鹰达卫华派任董事并派任财务总监。对鹰达卫华的资金用途进行全程监管,实际控制鹰达卫华的企业章、财务章、法人章、开户许可证。鹰达卫华的日常经营由阳光壹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王大卫和熊鹰负责,但四川信托拥有知情权,并对涉及股东利益等重大事项具有一票否决权,并具有降价权。
十、信托还款来源:
该项目安全边际较高,坐落于沈阳世纪高尔夫球场边,为沈阳首家高品质高尔夫概念低密度洋房。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预计可实现销售回款12.9亿元左右,具备充足的还款来源。
十一、信托利益分配:
二期2号(本期)信托期限届满时本金与收益一次性分配。
十二、预约购买流程
(一)咨询及预约
委托人可以拨打四川信托金融市场部客服电话进行产品咨询和预约认购登记,预约实行“金额优先、金额相等时间优先、额满即止”的原则。
预约及详情咨询:于经理:
电 话:010-转6110
传 真:010-转6133
(二)打款
1、通过银行柜台或者网银,按照在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schtrust.com)上信托产品推介公告中公布的募集账户,将您的购买资金汇至该账户。
四川信托—阳光100·果岭公馆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账户:
账户名称: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号:73040153900000022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石室支行
2、汇款时,在"摘要"栏填写:信托产品购买人姓名和信托产品名称。(例如:张立购买阳光100·果岭公馆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汇款完成后,将汇款凭条传真至四川信托金融市场部。如果是网银汇款,将网银的汇款凭条电子版打印后传真。四川信托金融市场部传真:010-。
注意事项:
1、打款账户必须与购买人姓名的银行账户一致,即汇款人和信托合同签署人为同一人。
2、汇款时请仔细填写汇款账号、收款人等信息。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三)签署信托合同
1、签署合同委托人可到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办公地点或驻外地办事机构;也可由四川信托工作人员上门面签,上门面签仅针对投资金额较大的客户或者在同一个区域有多个客户集中购买的情况。
2、签署合同时需要准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益账户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并注明开户银行名称具体到支行(注意:该账户在信托财产最终分配前不得取消。如果银行卡或存折遗失或变更请在四川信托金融市场部办理变更手续);如为委托办理,还需要授权委托书。
签署合同需注意:
(1)投资人需将详细通讯地址告知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在信托存续期内,如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请及时书面通知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2)请仔细阅读合同,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
(3)按照四川信托要求,将需要填写的部分填写清楚,并亲自签署合同。
(四)后续事宜
1、信托计划成立后,四川信托在官网上发布信托计划成立公告。
2、信托计划成立后,四川信托向投资者发放信托受益权证明书。
声明:
本文及相关附件提及的仅为信托产品发行前的预推介资料,非正式信托文件,具体内容若与实际发行时的信托文件不一致,则以实际发行时的信托文件为准。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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