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隆重推出天津信托·基础设施(滨海旅游区地源热泵系统工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主要内容如下:
1、信托规模:1亿元人民币。
2、信托期限:一年六个月。
3、金额起点:100万元人民币(含100万元),并可按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本信托计划项下认购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自然人投资者人数不超过50人。
4、预计收益:本信托计划预计受益人可获得的税前年收益率为:
一年六个月 | |
10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以下 | 7.7 % |
200万元(含)以上——300万元以下 | 8.2 % |
3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 | 8.7 % |
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 | 9.5 % |
1000万元(含)以上——2000万元以下 | 10 % |
2000万元(含)以上 | 10.6 % |
5、收款日期:2012年1月19日至2012年2月20日(提前完成募集规模可提前成立)信托资金的募集遵循"金额优先"的原则,相同金额认购时间在前者优先。
信托资金在推介期内按代理收款银行支付的信托专户利率计息,信托专户推介期利息由受托人为全体受益人分配
6、兑付方式:信托计划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直接划入受益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7、资金运用:本信托计划资金由受托人集合运用,受让滨旅控股应收滨海旅游区财政局2亿元应收账款债权,信托资金将用于天津市滨海旅游区南部区域一期管网场站工程以及滨海旅游区蓝白领公寓地源热泵系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信托计划到期时,由滨旅控股以其各项收入为来源溢价回购受托人持有的应收账款债权。
8、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佟楼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西支行
注:代理收款银行承担代理资金收付责任,不承担信托投资风险。
9、保管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
注:保管银行只履行保管职责,不承担信托投资风险。
天津滨海旅游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目前实收资本20.88亿元人民币,是滨海新区旅游区开发建设工作的主要承担者,全面参与滨海旅游区国际化宜居城市建设的各个主要方面。经营范围主要有: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土地开发与整理、填海造陆等,是天津滨海新区区委、区政府为全面加快滨海旅游区开发建设、完善旅游区发展模式而组建的一家国有投资控股型企业。截至2011年11月末,资产总额39.4亿元。
滨旅控股以本信托计划对应的2亿元应收账款债权(应收账款债务人为滨海旅游区财政局)在人民银行系统做转让登记,并在银行设立土地出让资金回收专户,滨海旅游区管委会划拨给滨旅控股的土地收入资金优先用于回购受托人所持有的应收账款债权。
1、应收账款债权回购人经营良好,现金流充足,具有回购实力。
2、滨旅控股在银行设立土地出让资金回收专户,滨海旅游区管委会划拨给滨旅控股的土地收入资金优先用于回购受托人所持有的应收账款债权。
3、项目运作方式为封闭运作,专户管理,信托财产得以有效管理和控制。
4、受托人建立健全了完备的项目运作、预警监控系统,可以保障信托计划正常管理运作。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国内最早的信托投资机构之一。注册资本金15亿元人民币,现公司受托管理资产规模超过400亿元人民币。
公司本着"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经营理念,坚持以"对客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企业精神,行使"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基本职能, 多年来,一直奉行稳健的经营原则,建立了严密的信托投资决策制度、风险管理控制制度,可为投资者提供高水平的理财服务。
近两年,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荣获金融理财金贝奖"年度最佳风险控制团队" (第二届) 、"年度优秀信托理财团队" (第三届)、天津市银行业"金牌服务网点"、天津市总工会"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状"、中共天津市委综合经济工作委员会"天津市综合经济系统窗口单位规范化服务达标单位"等荣誉。
声明:本资料仅为信托计划的简要说明,具体内容以信托计划、合同为准
风险提示:投资有风险,具体详见《信托计划认购风险申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