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2011年 4月发行的天津市中北高科技产业园项目(二期)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一年期)于2012年 5月 31日期满清算,现公告如下:本信托计划(一年期)共计募集信托资金5000万元,信托期限自2011年5月24日起至2012年5月31日止。受托人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本信托计划资金实行单独管理、单独运作、单独核算。并严格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将委托人的信托资金集合运用,向天津市九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放贷款,用于中北高科技产业园(二期)A地块的开发建设。信托期间,资金运作正常。
二、截至2012年5月31日,本集合资金信托运作期满,按照《信托合同》约定,本信托计划(一年期)宣告终止。
三、本信托计划(一年期)本年度分配受益人的信托收益,单笔资金300万元以下,按年7.5%计算;单笔资金3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以下,按年8.5%计算;单笔资金1000万元以上,按年9%计算。信托收益计算时间自2011年5月24日起至2012年5月31日止。受益人推介期利息按1.1413%计算。
四、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受托人于2012年6月2日前将信托资金与信托收益一并支付给受益人,直接划至受益人指定银行帐户,敬请查收。
五、受托人以在其营业场所及网站上公告的形式向委托人(受益人)披露信托期间资金运作、收益分配及到期清算等情况。委托人(受益人)可直接登录天信公司网站:www.tjtrust.com或到受托人营业场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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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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