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2009年 11月发行的正元投资·信达地产股票收益权投资及回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12年2月10日清算并宣告提前终止,现公告如下:
一、本信托计划共计募集信托资金36000万元,信托期限两年半。受托人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本信托计划资金实行单独管理、单独运作、单独核算。并严格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将委托人的信托资金集合运用,受让正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信达地产股份公司不超过1亿股的股票收益权。信托期间,资金运作正常。
二、由于正元投资有限公司提前回购信达地产股票收益权,2012年 2月10日将全部回购价款归还信托专户。受托人对本信托计划项下所属信托财产进行清算,同时宣告本信托计划提前终止。
三、本信托计划实际存续期限自2010年1月6日起至2012年2月10日止,受托人按信托实际存续期限为受益人计算信托收益。①单笔资金300万元以下,年收益率8.0%;②单笔资金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年收益率8.4%;③单笔资金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年收益率8.6%。终期信托收益计算时间自2012年1月6日起至2012年2月10日止。
四、按照《信托合同》约定,受托人对信托计划财产进行清算后,于2012年2月24日前将信托资金与应支付信托收益一并支付给受益人,直接划至受益人指定银行帐户,敬请查收。
五、本信托计划的资金募集、运作、清算及分配结果,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所负责审计。
六、受托人以在其营业场所及网站上公布《清算报告》的形式向委托人(受益人)披露信托期间资金运作、收益分配及到期清算等情况。委托人(受益人)可直接登录天信公司网站:www.tjtrust.com或到受托人营业场所查询。
我公司将秉承"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原则,为您提供稳健的理财服务。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2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