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自2011年7月7日开始推介《五矿信托-协信城市发展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向社会合格投资者公开募集该信托计划优先级信托资金5.2亿元。现我公司特出具本说明函,对该信托计划的推介期进行调整。该信托计划的推介期由原来的“自2011年7月7日起至2011年8月7日止”调整为“自2011年7月7日起至2011年8月26日止”。
在此特别说明,对于在2011年8月7日(含)前购买该信托计划优先级信托单位的委托人,自2011年8月8日(含)起至该信托计划成立之日(不含)按照委托人所认购的信托单位份额所对应的预期收益率计算推介延长期收益(以下简称“推介延长期收益”)。上述推介延长期收益将于本信托计划成立后第一次分配信托利益时,一次性向在2011年8月7日(含)前购买本信托计划的受益人支付。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