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由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的“五矿信托-明珠公寓保障房项目资产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募集已完成。本信托计划中,委托人总计45人,其中机构委托人1人,自然人委托人44人(其中认购金额低于300万元的自然人人数为37人),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2000万元。根据信托文件约定,信托计划于2011年08月30日成立并生效。
本信托计划中,信托期限为1年,预期年化收益率为7.5%-9%。受益人的信托利益于信托计划到期时一次性支付。
本信托计划的信托资金保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本信托计划所设信托专户如下:
开户名称: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银行账号:33101983679050519500
本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约定,审慎处理本信托计划的各项事务。
特此公告。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