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由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的“五矿信托-绿城·金华御园项目特定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推介期资金募集已完成。本信托计划中,委托人总计30人,其中机构委托人7人,自然委托人23人(认购金额低于300万元的自然委托人3 人),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1,500万元。根据信托文件约定,信托计划于2011年09月23日成立并生效。
由于本信托计划募集的信托资金未达到人民币30,000 万元,受托人将在开放期继续募集资金,开放期预计期间为2011年10月8日至2011年10月31日,具体开放期间以受托机构发布公告为准。
本信托计划中,推介期内委托人认购的信托单位的预定存续期间为24个月,自本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开始计算。委托人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0%-14%。受益人的信托利益于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满12个月及信托计划终止后各支付一次。
本信托计划的信托资金保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信托计划所设信托专户如下:
开户名称: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杭州市庆春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62358960476
本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约定,审慎处理本信托计划的各项事务。
特此公告。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