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由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的“五矿信托—獐子岛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募集已完成。本信托计划中,委托人总计55人,其中自然人委托人55人(其中认购金额低于300万元的自然人人数为43人),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0000万元。根据信托文件约定,信托计划于2012年3月9日成立并生效。
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期限为24个月,信托计划成立届满12个月后,受托人有权提前终止本信托计划。A类信托单位的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率为10%,B类信托单位的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率为10.5%。信托利益分配日为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每满一年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最后一个信托利益分配日为信托终止日后十个工作日内。
本信托计划的信托资金保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信托计划所设信托专户如下:
账户名称: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602014040000343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中山支行
本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约定,审慎处理本信托计划的各项事务。
特此公告。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