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由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的“五矿信托-江锂科技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募集已完成。本信托计划中,委托人总计109人,包括机构委托人0人,自然委托人109人(其中认购金额低于300万元的自然委托人数为49人),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9910万元。根据信托文件约定,信托计划于2012年03月27日成立并生效。
本信托计划中,信托期限为18个月(满12个月可提前终止),委托人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0%。受益人的信托收益分配方式如下:信托利益于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每满6个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满12个月之内起10个工作日内以及信托计划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分配
本信托计划的信托资金保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昌分行营业部。
本信托计划所设信托专户如下:
开户名称: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昌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64010153820000205
本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约定,审慎处理本信托计划的各项事务。
特此公告。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